他们一不听中央讲道理,二认准了港府没办法,司法改革胎死腹中
文︱柳扶风香港的司法制度和普通法,源自英国对香港的殖民管治,很成功,实现了香港的法治和社会安定,让香港“经济体”、国际金融大都市有可靠的信用度,全球资本和投资者可以安心与香港做生意。正因为如此,香港97年回归后,实施“一国两制、港人治港、高度自治”,中央才那么看重香港的法治,看重香港的司法制度、普通法和“司法独立”。为了更加安定人心、投资者和司法领域中人,中央还强化了香港的司法制度,设立了终审法院,这是中央对“港人治港”的高度信任。然而许多事情初心是一回事,理论建构是一回事,实践起来,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,会成为另外一回事。97回归后,在保留和强化香港司法制度、“司法独立”的同时,也带来了对宪制转变的影响乃至冲击,香港司法中人的国家认同和效忠问题被忽略了。这个问题的被忽略,造成了司法中人整体性的对国家、《宪法》《基本法》的轻蔑,造成“司法独大”的膨胀,造成“自我赋权”的膨胀,造成“凌驾中央”的狂妄,造成有人要用香港的司法体制和普通法挑战中央的狂妄,造成有人要为香港反对派撑起保护伞,把香港的法律当成政治工具。如此这般,香港的法治遭到破坏,“一国两制”遭到破坏。现在,香港各界和中央要求司法改革,正是针对上述问题的发生,然而阻力极大。香港司法中人,根本不认为有这些问题的存在;对于这些问题,有人“乐在其中”,认为他们是“无畏无惧,不偏不倚”“捍卫司法独立”、顶住“政治”压力、“维护香港法治”……他们中一些人还倒打一耙,把要求他们转变思想、认同国家、去殖化、改革弊政,说成是干预司法独立、破坏法治,令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动摇,吓跑投资者。面对这种阻力和抗拒,中央至今似乎并无破解良策。他们一不听中央讲道理,二认准了中央拿他们没办法,拖下去他们就赢。本文原载于《东方日报》,原标题:《司法改革咋就这么难》版权声明:本文系作者原创文章,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,本文文字内容未经授权严禁非法转载,如需转载或引用必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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